曾有一只白兔十分喜愛皎潔的月色,每天夜晚都會愜意地賞月,而當(dāng)諸神之王向她宣布月亮歸她所有之后,她就再也無意欣賞皎潔的月色,而是開始對月亮患得患失,最終,她終于向諸神之王請求撤銷她對月亮的所有權(quán)。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就像那只白兔,當(dāng)一些美好的事物歸屬他人之時,我們會懷著一種欣賞,一種羨慕的態(tài)度去對待那些美好的景致,但是一旦這些事物為自己所有,我們就會患得患失,不再擁有那種欣賞的情趣。
因為擁有而失去,有些事物,當(dāng)人們得到后就會失去最初的向往,那種向往,那種欣賞就會變質(zhì),成為人們對它的占有欲,這種占有,只是想讓全世界都知道,這個東西已經(jīng)貼上了我的姓名標(biāo)簽,我是所有者,我擁有所有權(quán),我有了主人的地位,開始計較得與失。
可是人又是否衡量過是這種不必?fù)碛芯涂梢垣@得的欣賞還是對事物的占有更能讓自己愜意和舒暢?如果因為擁有而失去,或者只是因為一點獲得而失去更多,那么人是否應(yīng)該理智一點,放棄那份讓人痛苦不堪的所有權(quán)呢?
所以,得到了未必滿足,擁有了未必幸福,失去了未必痛苦,也許失去后得到的會比失去前多很多,最重要的是我們收獲了一種釋放的歡愉和無所謂的平靜。我們無法用自己的姓名作標(biāo)簽昭告天下對某個事物的所有權(quán),那又何不撕下那個標(biāo)簽還自己一份心里的坦然呢?因為失去而坦然,或者可以因為失去而擁有,擁有了心的寧靜,擁有了滿眼的美景,擁有了滿心的閑適,不再斤斤計較,不再患得患失,平靜如你滿足地欣賞沿途的風(fēng)景,收獲幸福的人生。
不要用利益的眼光去衡量美德價值,你會因為褻瀆而失去,不要用占有的欲望去對待最初的向往,你會因為玷污而失去,如果只是欣賞,沒有過多的苛求,沒有得失之患,才會過得坦然。正如蘇東坡先生所言:“惟江上之清風(fēng),與山間之明月,取之無盡,用之不竭,是吾與子之所共適。”我們又何必去放棄那最初的愛或欣賞,勉強地去擁有,然后又因為擁有失去更多呢?
所以,因為擁有而失去,因為失去而懂得欣賞和珍惜,如果人生真是這樣,太多的美景,因為擁有而失去,那么我寧愿,一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