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牽涉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產權過戶,未來的房產稅、遺產稅等,都與每個人有關聯。它與我們日常的工作有密切關系,信貸抵押登記由原來的分散到各部門登記,到集中一個部門登記,對銀行來說是將抵押風險降到最低,為銀行抵押資產的安全多了一條安全通道,再也不存在各登記部門的法律真空區(qū)域。
現在銀行的押抵資產的登記部門很分散,往往一件抵押物要到幾個部門登記,你說客戶煩不煩,銀行煩不煩,煩是肯定的,花費金錢不說,還要搭上時間。房產局管房產登記,土地局管土地登記,林地歸林業(yè)部門登記,草地歸農業(yè)部門,機械設備由工商部門登記,礦產資源由礦產資源管理部門登記等等,夠多了吧。整合是趨勢,建立統(tǒng)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勢在必行。
2013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是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重要內容,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然要求,對于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業(yè)、方便群眾,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減少辦證環(huán)節(jié),減輕群眾負擔。二是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在有關部門間依法依規(guī)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島”。三是推動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依法公開查詢系統(tǒng),保證不動產交易安全。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理順部門職責關系。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jiān)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職責,基本做到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tǒng)一”。行業(yè)管理和不動產交易監(jiān)管等職責繼續(xù)由相關部門承擔。
中央已明確由國土資源局牽頭進行這項工作。前些時候據說已成立不產登記局,后又出來澄清,說消息不準確。按照國務院要求2014年6月份要出臺《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條例》,但從各方媒體報道的消息來看,各相關部門的聯系會議還沒動靜,最大阻力來自部門利益糾葛。不動產價值極高,又直接牽涉?zhèn)人經濟利益,不排除有人對此登記采取抵觸態(tài)度。各部門間的利益愽弈,不言自明。
不動產登記制度是歷史發(fā)展的必然,祝她一路姍姍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