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么一個案例:在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中,買方本向賣方交納“定金”17萬元,而合同中卻寫成了“訂金”。賣方違約后,同意高出17萬元退還買方“定金”( 擔保法規(guī)定賣方如不履行合同,則應雙倍返還買方定金),但希望與買方協(xié)商將“雙倍返還定金”額度適當降低,可否只返還30萬元。買方不干,堅持要求返還34萬元。雙方僵持不下,買方遂向法院起訴。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賣方的律師找到了合同中所寫的是“訂金”而不是“定金”這一關鍵證據(jù),最終法院判決賣方只返還買方“訂金”17萬元。
“定金”與“訂金”,就一字之差,法律意義卻大相徑庭,F(xiàn)實生活中,類似這樣“一字千金”的例子很多很多。足見認真辦事、細心操作之重要。作為銀行工作人員,天天與現(xiàn)金、數(shù)字、憑證、賬目打交道,工作程序極其嚴格,來不得半點粗枝大葉。稍有馬虎,就有可能給個人和銀行帶來巨大經(jīng)濟損失。如客戶存款,柜員若多輸入一個“0”;客戶取款,柜員如錯輸為“存款”,都會造成成千上萬的差錯和損失。要挽回損失,不知要付出多大代價;有時根本就無法挽回。因此,銀行工作人員必須具有細心嚴謹?shù)墓ぷ髯黠L,萬萬不可粗心大意。在這個問題上,倒要提倡“拘小節(jié)”:要認真對待每一筆數(shù)字、每一個文字、每一張憑證。確保銀行業(yè)務健康快速發(fā)展。
廣告服務 | 關于我們 | 服務內容 | 聯(lián)系我們 | 加盟合作 | 免責條款 | 招賢納士
Copyright © 2002-2011, tban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辦單位:中聯(lián)銀信(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本站法律顧問:北京貝邦律師事務所 姜波
MailTo:tbankw@163.com
版權所有:銀行界 京ICP備10000166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140009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