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駒過隙,一眨眼,已經(jīng)邁入2015年的11月,猶記得去年11月既作為剛?cè)胄胁蛔闼膫月的新行員代表,又作為后備法律人員第一次參加法律實務班培訓時的激動與忐忑并存的復雜心情。如果說那時對培訓課上所講的保函、國內(nèi)信用證是一頭霧水,那么經(jīng)過了一年,無論是信貸合同上的實務問題,還是省行法律事務部孫總所講到的培養(yǎng)自己作為銀行人的法律思維,我感覺自己有了很大的進步。雖然仍然還在一線網(wǎng)點從事著柜員的工作,但從不對工作有半分懈怠,也從未忘記自己仍是一個法律人的身份。
如果說去年的培訓還是一個入門理論學習的話,那么今年的培訓可以說是更傾向于實務。在整個經(jīng)濟下行的大背景下,房地產(chǎn)業(yè)、鋼材、混凝土等建材業(yè)產(chǎn)能過剩導致資金鏈斷裂的情形層出不窮,涉及銀行各類合同糾紛也因此呈直線上升趨勢。偽卡盜刷、存款莫名消失、信用卡惡意透支、不良貸款急劇上升等等,將銀行推上了風口浪尖,大量的訴訟案件接踵而來。因此,此次培訓班重在探討實務性糾紛的處理意見,也因此特地邀請了湘軍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長沙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來參與授課,以幫助銀行的法律人更好的處理實務性糾紛。
湖南湘軍律師事務所的孫律師就自己所代理的一個銀行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案例展開了分析,就自己站在銀行的對立面,是如何思考并處理問題的。他指出,在通曉案情的前提下,要認真分析案件的爭議焦點,然后圍繞爭議焦點去尋找相關的理論依據(jù)。尋找支撐的理論依據(jù)時,眼光一定要放遠,盡可能的尋找與此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guī)。雖然這個案例是站在銀行的對立面,卻恰好讓我們學習到對方當事人是如何研究案情,尋找爭議焦點,又是如何找到支撐爭議焦點的法律依據(jù)的。正所謂,知己知彼,百戰(zhàn)不殆。在今后的訴訟中,我們不僅要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問題,更要從對方的角度去分析問題。從而獲得在訴訟中更有利于自己的優(yōu)勢地位。
長沙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通過平常在工作中受理的涉銀行合同糾紛案件,總結(jié)出易產(chǎn)生糾紛的一些原因及特點,并就相關案例進行了詳細分析,同時提出了諸如加強貸款合同的實質(zhì)審查、增加送達地址條款、強化代后管理責任追究、執(zhí)行合同解除通知制度以及規(guī)范銀行信用卡發(fā)放程序等建議,有效的幫助我們從日常的工作中減少易產(chǎn)生糾紛的問題,降低法律風險,提高管理效率。
省行法律事務部的趙青就近幾年對各地市行的合同文本檢查情況作出了通報,指出了合同文本使用管理過程中的若干問題,例如使用版本錯誤、使用類型錯誤、合同編號漏填或缺失等等。規(guī)范合同文本使用,有助于確保合同的質(zhì)量,最大程度的維護交易雙方當事人的權(quán)利義務,避免產(chǎn)生不必要的法律風險而給我行帶來損失。
兩天的培訓下來,自己不僅就銀行法律實務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通過與其他兄弟行的溝通,學習到一些共性上法律問題的處理辦法。這對于自己無論是在從事柜面工作,還是今后從事法律工作都打下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