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是一個單位、機關或組織的憑證和標記,具有法定性、權威性和憑證性的作用和性質,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建行的行務公章管理,經過不斷地從實踐中總結、補充、完善,形成了一整套嚴密、細致、可操作的制度和辦法,凈化了用印環(huán)境、規(guī)范了公章的使用、有效防范了用印風險,成為了廣大印章管理人員的保護傘。
針對當前如何做好行務公章的管理,服務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盡可能防范用印風險,結合幾年來印章保管使用崗位的工作經歷,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增強行務公章嚴肅性認識,審慎使用行務公章
單位行務公章是一個單位行為合法有效的標志,是權威性和其職權的體現,也是其承擔相關責任的憑據。由此,行務公章的使用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應該考慮到其所產生的后續(xù)影響和法律后果。實際工作中,個別人員不能很好地區(qū)分業(yè)務性質或一味地為滿足客戶需要,超范圍申請使用行務公章,沒有意識到其所隱含的風險。這就要求公章管理人員在公章使用時要嚴格用印,加強審核,防范可能帶來的風險。
二、加強對印章管理制度、辦法及法律知識的學習與普及
可能有人認為,印章管理制度、辦法的學習只是印章管理人員的事,客戶經理們參加了很多業(yè)務學習,沒有時間再花在用印知識和法律知識的學習上。其實,客戶經理們才是用印最多的人。當前的用印制度規(guī)定,申請用印審批單分法律性文件用印審批單和非法律性文件用印審批單兩種,法律性文件是指中國建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簽(出)具的構成單方或者多方權利義務關系、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包括各類合同及從合同、協(xié)議、保函、對外出具的資金證明、存款證明、信貸證明、貸款意向書、承偌書以及其他產生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性文件。顯然,判斷一個用印事項是法律性用印還是非法律性用印應該以是否構成單方或多方權利義務關系、形成法律約束力為出發(fā)點。實際操作中,還是出現了兩種用印審批單混淆、亂用的情況,既浪費時間,又影響了業(yè)務的正常辦理。
三、正確區(qū)分行務用章與業(yè)務用章,堅持審慎用印
關于行務用印與業(yè)務用印,省行辦公室特別強調,明令不得以行章代替業(yè)務用章,需要申請用印人員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和操作流程要求,區(qū)分用印性質,審慎申請用印,牢記“用印有風險蓋章需謹慎”的道理。
四、轉變觀念,與時俱進
正確理解“蓋章生效”的固有觀念,維護行務公章的嚴肅性,F代科技的進步,信息交流的及時性與扁平化,需要對“蓋章生效”觀念進行再認識,要積極推行電子化、無紙化辦公,落實有權人簽字制度,提高工作和業(yè)務流轉效率,減少內耗,騰出更多的時間服務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