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洗錢指的是犯罪分子將販毒、走私、貪污、受賄、盜竊以及偷漏稅等“黑錢”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與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洗錢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對各國的國家安全,經濟發(fā)展,金融秩序都產生了不利的影響。洗錢總是與大規(guī)模的犯罪活動,恐怖組織活動相結合,犯罪組織通過洗錢聚集了大量的財富,嚴重威脅著社會穩(wěn)定,國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反洗錢是維護金融體系的穩(wěn)健運行,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秩序和樹立科學發(fā)展觀的客觀要求,對打擊腐敗等違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洗錢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僅影響金融業(yè)的健康發(fā)展,而且還會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穩(wěn)定產生嚴重破壞。尤其是我們作為基層銀行的一線員工更加要應當充分認識到開展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嚴格按照各項法律法規(guī),積極開展反洗錢工作,維護金融秩序的穩(wěn)定。從我行目前反洗錢工作的開展情況來看,我們尤其是我們一線的柜員由于認識層次、內部控制、組織機構及技術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反洗錢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為貫徹落實反洗錢的工作,我們網點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是提升反洗錢的意識。樹立風險意識、法律意識及合規(guī)意識,明確應當承擔的責任,了解各項法律法規(guī)的具體要求,掌握反洗錢工作必備的技能。支行各網點利用下班后組織反洗錢學習。以豐富多彩的形式,開展反洗錢宣傳活動,提高對反洗錢工作的認識,讓我們對當前洗錢的嚴峻形勢及反洗錢的重要意義有所了解,從而在工作中,自覺地履行反洗錢的工作義務。
二是提升反洗錢的認識。為了保護我行的良好聲譽,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我行積極開展反洗錢宣傳工作。宣傳應根據對象的不同,采取內外宣傳兩種宣傳方式。首先,加強全體員工的反洗錢意識,組織反洗錢培訓,在員工心中牢固樹立反洗錢意識,使員工轉變觀念,充分認識洗錢的危害及對我行的影響,認識到自身在反洗錢工作中的責任和義務,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其次,對社會公眾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我網點通過在營業(yè)場所醒目位置擺放宣傳資料、向社會公眾發(fā)放宣傳手冊,自今年一月份以來共向客戶發(fā)放宣傳折頁500余份,向廣大客戶群體提示洗錢風險,使社會公眾意識到不能出賣自身賬戶來謀取私利,而可能將自身置于洗錢的風險中,切實保護自身的利益。
三是提升反洗錢積極性。為了激勵反洗錢工作相關人員積極履行反洗錢職責和義務,有效防范洗錢風險,我行擬建立專項資金開展反洗錢激勵機制,對專業(yè)技能嫻熟、工作業(yè)績突出、掌握反洗錢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工作要求,能夠熟練的開展工作的部門或個人予以表彰獎勵,推動員工積極開展反洗錢工作。
緊緊圍繞反洗錢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標,我們嚴格執(zhí)行人民銀行和上級行反洗錢制度規(guī)定,切實加強反洗錢工作,增強風險防控能力,加強客戶身份識別能力,進一步提高可疑交易報告質量,更加有效地預防和打擊洗錢及相關犯罪,為維護社會公平和穩(wěn)定作出自身應有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