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nèi),由于P2P一開始引入就面對了大量的草根資本進入,所以之間的競爭極為激烈,還沒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沉淀和探索,就開始面對了慘烈的原始斗爭,這種斗爭,在中國是很現(xiàn)實很直接的,任何一個看上去很美的場所一旦出現(xiàn),都會成為資本搶奪的高地。所以,直接使得國內(nèi)的P2P,無法實現(xiàn)我說的純平臺的模式了,為什么呢?
因為還不夠有足夠的時間沉淀出讓客戶能非常相信的P2P平臺,當然也可以理解為,還沒一個P2P公司能有一種很合適的交易機制來確保這樣的平臺的實現(xiàn)。所以國內(nèi)的P2P走到現(xiàn)在,為了讓出資人對平臺有信心,同時也對出資行為有信心,放心在平臺上交易,都有意無意的走入到了一個很有意思的模式上來,就是平臺對本金的保障上來了。
這個問題就開始變得非常有意思了,因為他讓整個P2P,從原先的點對點金融模式,也就是所謂的金融脫媒又走回到固有的金融模式里來了。確切的說,這種模式是直接否認了P2P存在的意義,因為這種模式的P2P,又需要一個金融媒介來做增信,直接否定了金融脫媒核心點了。
所以,這種模型的P2P公司轉(zhuǎn)身一變變成了擔保公司。我們看P2P的角度就應該不能以平臺的角度看了,而是應該以擔保公司的角度來看P2P了。而一旦用擔保公司的角度來看P2P,很多事情就豁然開朗了。
這里肯定要鐵定講述的邏輯是為什么P2P會變成擔保公司這個概念,事實上,我一直的觀點就是我們要學會撥開任何事物的表面特征,回歸到事物的本質(zhì)去,金融是個很容易被包裝的東西,但是金融智慧,大道相通,我們真看不清楚,就回歸到一些核心點上去。
P2P平臺一旦加入擔保的概念,要求保證本金,我們就問一個核心的問題,借款人不還錢,誰承擔還款責任?原先的平臺模式,借款人不還錢,誰承擔還款責任?明顯區(qū)別就出來了。前者是平臺還款,后者是投資人認虧。那么很顯然前者是擔保公司,后者才是真正的平臺行為。金融脫媒的意思就是去掉中介,而前者顯然還需要有中介。(我在后面會談?wù)勎易约簩鹑诿撁降睦斫?。這個問題在問下去,其實就衍生出收入性質(zhì)的問題,按照原先的P2P架構(gòu),那么所有P2P的收入都是無風險的服務(wù)性收入,都是凈收入,而如果加入了擔保行為,那就都是風險收入,只要平臺的擔保行為不結(jié)束,這些收入可能都會拿不到手,即使拿到手,也要拿出來代償。
所以,平臺不結(jié)束,他就永遠一只腳在里面,一只腳在外面,哪只腳是他自己的,或許永遠都不會知道。風險收入和非風險收入的特性也決定了P2P的本質(zhì)行為。
所以,加入了保本金的行為之后,P2P是擔保公司的論斷肯定是可以下的,從擔保公司角度來看P2P的論斷,那么其實就比較明顯了,核心點就是P2P如何保證自己擔保的債權(quán)能不出問題或者少出問題。跟什么比較呢?跟自己擔保收費做比較。假設(shè)一個P2P的擔保收入是2%,那么就必須確保平臺上的壞賬率要低于2%,才能生存。
否則無論他怎么做,到最后都是死路一條。因為賺的錢,還不夠他賠的。P2P的生存邏輯從這個角度上來看,也就只有一條了,就是提高收益的情況下少出壞賬,兩者之間的差額是他的收益。
這里有個例外的所謂P2P模式,是宜信。宜信走的不是尋常路,他的盈利模式其實跟壞賬率關(guān)系不大,宜信的生存邏輯是,只要不斷吸引的新資金能超過同個時點需要兌付的資金就可以生存。他的盈利模式則是利差,他借入的資金和放貸資金的差額是他的收益。盈利難度宜信增加,但是生存模式,宜信反倒更容易。
為什么呢?因為無論是不是P2P,擔保行為其實在全世界范圍內(nèi),都被證明是無法生存的一個商業(yè)模式。這個論斷,可以參考下我很早前寫的一篇《也談?chuàng)!返奈恼。而宜信的這種模式類似于銀行,卻又沒有銀行所面臨的各種監(jiān)管,使得宜信可以野蠻生長,不需要顧及太多監(jiān)管層面的問題,所以在很多人眼里,只要給了宜信銀行牌照,就認為可以超越其他銀行。
我認為是個偽命題,如果宜信成了銀行,那么很簡單的就是宜信現(xiàn)在在做的全部的事情,一件都做不了,那宜信去干銀行的優(yōu)勢是什么呢?所以,從這個意義上看,他其實才是金融監(jiān)管的得利者,而不是被傷害者。
回到P2P問題上來,如果P2P一旦成為擔保公司,我就認為99%的P2P的結(jié)局就注定了,這里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P2P的擔保能力能有多少?P2P如果介入交易,給投資人的本金提供保證,那么我問個很簡單的問題,就是他能擔保多少金額?
根據(jù)我國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管理辦法,一般是不超過注冊資本的4倍,而銀行對公司借款的擔保人的要求更苛刻,一般是不超過凈資產(chǎn)的50%,我們姑且采取前一種認定方式,那么也就是說一家P2P注冊資本1000萬的公司,他最大理論可能擔保金額也就是4000萬,而事實上,你作為借款人了,你在他的平臺公司上出借一筆錢的時候,讓一個已經(jīng)擔保了高于他注冊資本好幾倍的公司來給你擔保,你放心么?
從這個角度看,任何一家P2P,在這種模式下,其上限肯定是被封死了,要不斷的擴大業(yè)務(wù),就需要不斷的提高其注冊資本,哪怕你注冊資本10個億了,你能做的業(yè)務(wù)也就是四十個億,你覺得這樣的P2P機構(gòu)能改變中國的金融業(yè)么?更何況我們還要面對第二個問題,有多少P2P具備這樣的擔保業(yè)務(wù)中最關(guān)鍵的核心能力——風險控制能力。
其實擔保的生存難度要遠遠超過其他金融業(yè)態(tài),擔保公司所需要的金融綜合能力其實是非常高的,為什么呢?因為擔保業(yè)務(wù)其實是風險前置的業(yè)務(wù),對于放款人而言,擔保跟債務(wù)人是一個層面的,而事實上,對于債務(wù)人而言,擔保人又是弱勢和放款人的從屬地位的,相對來說關(guān)系不對等的。太拗口了。
我就這么說吧,F(xiàn)實中,其實擔保跟借款其實是一致的,你給人擔保其實就等同于給人借錢是一個道理的,但是你的收費是擔保費收入,而放款人則是利息收入,兩者很大程度上是不對等的,放款的收益要高于擔保的收益。
其次,如果從業(yè)務(wù)風險來看,往往都是無法直接獲得資金的人才需要擔保,在風險程度上,這個類型的群體本身就是要遠高于那些直接可以借款的群體的。承擔更高的風險,收益卻更低,而且為了控制擔保風險,在業(yè)務(wù)開展上就不得不加大對風險控制的要求,需要培養(yǎng)很好的風險調(diào)查人員,對借款人進行嚴格的資信審核,這種成本其實相對于純P2P平臺而言,是幾何級數(shù)的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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